黄金香品牌隶属于厦门夏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,法人代表是邱欣,发源地在福建,创立于2004-12-09,主营行业食品饮料、休闲零食、肉松。
“黄金香”系厦门最具知名度的中华老字号之一,至今已有一百六十余年历史。
清道光年间,年方十六的“黄金香”创始人黄知江,从祖籍漳州许县东山出发,提着竹篮,内装自家创制的肉松肉干,乘坐斗篷小船,来到漳州龙海石码镇沿途叫卖,闻说厦门港口繁荣,即转船到厦门进行试探性售卖。当踏入厦门,见到都市繁华,生意兴隆,即萌生留居厦门之念,决意在厦门开工设店。清道光二十二年(1842年),黄知江在厦门关仔内(今大同路205号)开始生产肉松肉干,因选料精良,配料独特,加之精工细作,所产肉松色泽金黄,灿若黄金,其味香鲜,无与伦比,甫一上市,即广获好评,销路日广。恰店主姓黄,故取名“黄金香”作为字号,由此“黄金香”品牌日渐发展,声名远播。
因注重产品质量,薄利多销,诚招天下客,“黄金香”老字号的生意日渐兴隆,家族成员纷纷投入该店经营,广开门路,并创立了“黄金香送记”、“黄金香佑记”、“黄金香祖铺”、“黄金香胜记”、“黄金香兴记”等分号。抗战前后,黄金香在台湾、香港、新加坡、菲律宾等地均设有分店,产品远销泗水、爪哇、新加坡、马尼拉、槟榔屿等地,名扬闽粤台,声播东南亚。
1956年对私企改造后,“黄金香”所有分号即“黄金香送记”、“黄金香佑记”、“黄金香祖铺”、“黄金香胜记”、“黄金香兴记”并入厦门市食品公司,仍保留“黄金香”店名,一直延续经营至今。1984年,厦门市食品公司注册了“黄金香”商标。1994年,原国内贸易部授予厦门市食品公司“中华老字号”企业称号。
2004年厦门市食品公司改制为厦门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,2010年1月公司更名为厦门夏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,公司现拥有“黄金香”、“黄金香HJX”、“黄金香XS”、“XS”、“亿家香”图形及文字商标。
2011年,商务部认定厦门夏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为“中华老字号”企业。